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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1-12-15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琼农字〔2021〕425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黄晓晖,联系电话:65391305,电子邮箱:hnnytzcfgc@163.com。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法发〔2021〕11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琼发〔2021〕20号),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依法治理深入基层,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农业农村普法宣传特点,组织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乡村法治氛围。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广泛开展民法典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普法工作,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重点宣传好民法典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的涉农法律条文,大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普法宣讲活动,让民法典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突出学习宣传与促进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阐释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本省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解读好重点内容,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疫情防控、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强化农业支持保护等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突出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国家安全利益,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围绕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主要措施

  (一)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积极配合省司法厅,指导各市县行政综合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科学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农业执法综合能力训练,加快提升办案能力,培养执法能手,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能力。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送法下乡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提升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学法用法意识。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五、创新普法新形式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将普法贯穿于立法程序的全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的全流程当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在办公场所或者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农业农村信访处理中加强法律宣传,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法规、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宣传农业行政处罚、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录制普法微视频,培育以案释法品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

  (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使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五)运用高新技术精准普法。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利用“报、网、端、微、屏”及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特别是“智慧普法”、“中国普法”、“学习强国”等普法平台资源,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扩大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六)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绩效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有效整合普法资源,积极构建普法协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步形成清单管理、动态监测、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考核评议的管理模式,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建设,优化普法工作队伍结构,充实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行业管理队伍、矛盾纠纷调处队伍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整合乡村普法资源,组织政治过硬、专业功底强、熟悉“三农”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的支持保障。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zt/fzxc/202112/t20211214_3112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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