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药和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农业重点领域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等相关通知要求,3月10日至11日,省农业农村厅第三联合执法小组由厅执法局三级调研员黄业琼带队,赴东方市开展农药和种子专项执法检查。厅有关处室和单位、琼海市和定安县农业执法骨干以及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组首先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随后,联合执法分为2个小组,分别深入各镇村农资店、种植基地、物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行动,共计出动执法车辆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和检测人员32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9家,检查物流企业6家,检查蔬菜、火龙果、哈密瓜种植基地7家,抽检瓜菜样品21个、农药样品1个、种子样品1个,现场登记保存涉嫌未粘贴专营标识农药16件,过期农药20瓶,拟立案调查2宗,发现问题并现场责令整改21宗。
执法检查结束后,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召开了联合执法情况反馈会,通报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联合执法组还对东方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以及严厉打击违禁农药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