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城镇户口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终于明确了!三农调研员从自然资源部处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情况都可以继承,都可以确权,以下这3点一定要注意,不然无法确权登记。
一、宅基地必须具有合法权属来源。也就是说,宅基地必须是合法的。如果存在未批先建、不符合规划、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等违法占地建设情况,在确权的时候就不会那么顺利,会根据违法的性质和查处情况确定能不能确权,有些情况还有可能会强制拆除并收回土地。
二、房屋必须足够稳固结实。我们知道,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们所说的继承只是继承了房屋,随带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房屋是不能扩建、翻建和改建的。如果房屋不够结实成了危房,或是没有多少年就自动坍塌,你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能确权登记颁证了。
三、不能有权属和继承争议。根据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规定,确权登记必须是在没有争议纠纷的基础上进行。如果要继承的宅基地和房屋之前存在各类产权上的矛盾纷纷,或者是在继承的过程中存在继承争议,都是不能正常确权登记颁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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