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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优品”有哪些使用要求?

日期:2024-02-01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为省级优质农业品牌,“黑土优品”引领全省品牌农业建设,优质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黑土优品”有哪些使用要求?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负责人。

  

  申报成功后“黑土优品”有几年使用有效期?

  

  “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的使用有效期三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按照申请程序重新提出使用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可继续使用。

  

  使用有效期内,获得授权的农产品主体名称、商标是否可以变更?

  

  可以变更。使用有效期内,获得授权的农产品主体名称、农产品名称、农产品商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审批手续,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告发布。

  

  “黑土优品”使用范围如何界定?

  

  获得授权的农产品可以在展会展览、宣传推介、基地中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可以在授权产品的包装、说明书、宣传册及其它包装物上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标识使用权或扩大使用范围。

  

  获得授权的农产品主体应当按照《“黑土优品”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使用文字内容和印刷图案,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但不得改变标识的原有构成要素、形状和颜色。

  

  “黑土优品”的使用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获得授权的农产品在品牌推广、市场营销、宣传推介等方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在使用义务方面,获得授权的农产品主体应当诚实、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接受相关部门对授权产品的抽检、对标识使用情况的监督,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黑土优品”农业品牌声誉。(记者 梁金池)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79/202401/c00_31706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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