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盐城市聚焦问题导向,铆定“五大任务”,力争实现“四个明显提升”。
一是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单位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二是实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和标志标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三是推进执法考核体系建设。强化对执法活动和执法队伍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考核指标和实施细则,建立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机制,加强案件评查、执法评议,定期通报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推动制度规范长效提升。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评价和考核监督等制度,规范使用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检查前先进行普法,规范执行责令改正前置条款。
五是确保群众诉求有效回应。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分析判断群众反映强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时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以及农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做到办事有效率、诉求有回应、服务有温度。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明显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和水平明显提升、制度规范建设力度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四个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