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理念,邳州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在执法工作中刚柔并济,将行政指导充分融入日常执法和监管工作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全市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助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柔性执法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知识,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识假辨假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量处罚。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杜绝随意处罚性,促进农业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推行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措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徐州市农业领域“两轻一免”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行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农业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预警提示、批评教育、劝导约谈、限期整改等柔性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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