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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区、长江中下游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评审会在上海召开

日期:2020-11-13 作者:佚名 来源: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总结完善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8月16-18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上海市召开青藏区、长江中下游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评审会。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16个省(区、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单位的负责同志及有关技术依托单位专家参加了会议。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谢建华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审查了长江中下游区耕地质量主要性状数据,部署了长江中下游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报告编写工作;审核并修改完善青藏区耕地质量区域评价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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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建华主任强调了耕地质量区域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并就进一步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点开展专项监测评价,为科学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持续提高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支撑。二要抓好县域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基础工作。要加快推进以县域为基础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逐步形成从县到省、到九大区、到国家的耕地质量信息逐级统计汇总与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为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等提供重要依据。三要推进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结果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对接。要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三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要求,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将最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结果标注在三调成果图上,全面摸清耕地质量家底,为政府制定耕地质量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提供决策支持。四是注重调查评价成果的应用和宣传。一方面,要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等重大项目的有效衔接,为落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要更加关注耕地退化、污染与损毁区域,适时开展特定区域、特定指标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进一步拓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应用范围。同时,要及时发布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广泛宣传评价成果,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耕地质量、保护耕地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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