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3月28日,各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7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共发现3家水产养殖单位存在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未建立水产养殖档案、未填写销售记录等情况,存在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1、温宿县王春志渔塘(所在地: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托普汗镇尤喀克托甫汗村2组),存在未建立水产养殖档案、填写水产养殖档案记录不全的行为,已责令整改。
2、新疆新华吉勒布拉克鱼类增殖站(所在地:新疆新华吉勒布拉克鱼类增殖站),存在农产品生产记录不全的行为,已责令整改。
3、新疆汇润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介格得布拉格村),存在水产养殖生产日志记录不全的行为,已责令整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