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扩大投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鼓励金融机构创建“现代农业园区综合金融服务示范区”,组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2022年,向58个示范区发放贷款24.26亿元,为8676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41.32亿元。
二、 创新产品。建立乡村振兴融资对接机制,推出“蜀青振兴贷”“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等专属信贷产品,持续推广“码上振兴”二维码,将金融服务送进田间地头。2022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512万元,“码上振兴”签约金额3959万元。
三、评定信用。加快补齐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中央和省、市三级示范主体信用评定和金融培育,重点开展信用户、村、乡三项评定,持续引导各类资源向守信区域倾斜。2022年,评定信用农户76.92万户,信用村1485个,信用乡镇8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