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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业农村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参照《国家级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对我区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 (2022年修订).docx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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