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以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继2021年雅安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动模式”,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后,2022年4月至7月,芦山县和雨城区望鱼镇望鱼村等11个村,被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厅认定为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先进县和先进村,名山区红星镇骑龙村《依托优势产业深化多元合作实现联合发展》入选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大优秀案例。
(1)广泛宣传《条例》,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条例》,推送信息100余条,受众5万余人次;组织《条例》学习培训125次,培训人员5200余人次;分发《条例》单行本和《条例》宣传手册1450本、宣传资料15000余份。今年4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雅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方案》,对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作全面部署。(2)加快登记赋码,明确职能定位。由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颁证,全市554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挂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责。(3)保障成员权益,加强资产管理。健全清产核资制度,完成4853个单位清产核资主体任务,将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村、组,明确集体资产归属并分类建立台账。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全市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财乡管”“委托代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4)健康稳步发展,管控经营风险。在制度上设立“防火墙”,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因办企业经营不善引发重大风险。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债务规模,以开展服务增收、物业租赁增收、入股合作增收等稳健型发展模式为主。(5)加大扶持力度,夯实发展基础。2019-2022年,全市争取各级财政资金2.11亿元,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211个。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对优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截至目前,已对107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兑现奖补。
下一步工作:(1)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培育。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来源渠道,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返乡农民工参与集体经济管理。(2)加强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路径探索。整合开发合并村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丰富发展模式,实现合并村集体资源资产利用效率最大化。(3)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依照《条例》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规范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