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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农机字〔2022〕1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机〔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工作,将提升机械化防灾救灾能力作为农机化发展一项重要工作抓实落细,力争五年形成覆盖粮食生产乡镇、作业能力强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日
附件:
·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 农办机〔202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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