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铡草机、饲料(草)粉碎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2-07-0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N〔2022〕-1824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相关企业:
按照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恢复铡草机、饲料(草)粉碎机等2个品目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有变化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二批)》公布的标准执行;未变化档次按照原标准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7/5/35d96583e3614dddaafcebb7028dbc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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