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鞍山市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上下联动,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实现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良好开局。
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实施村庄分类布局。组织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建立指导服务机制,全面摸清村域范围基本情况,采取现场调研、座谈、督导检查、优秀案例推荐等一系列措施,充分挖掘各地区自然资源禀赋、特色农业、人文古迹等要素,注重保持村域空间的各自特点,指导各地区按照“统筹协调、分级引导,保护优先、绿色低碳,科学谋划、地尽其利,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村民主体、开门编制”等原则,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对全县(市)区行政村按照“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类型进行分类,形成特色分明的乡村空间格局。
坚持稳扎稳打,积极破解农村垃圾处理难题。指导各地区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县级领导包片责任制,每个镇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加强日常运行监管,确保每月1次抽查,对存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运行不畅、垃圾转运处理不及时的,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对反复出现问题的点位专门进行“回头看”复查。在全市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截至2022年6月初,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行政村全部覆盖,自然村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
坚持政府引导,努力激发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出台《关于支持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类要素合理流动,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启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72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止目前,累计投资1661.3万元,出动人员14060人次,出动清理车辆6678台次,清理清运农村生活垃圾2.23万吨,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4845个。启动美丽示范庭院创评工作,宣传“美丽庭院”创建示范典型,掀起比学赶超的新高潮。科学指导县(市)区有序实施“厕所革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建立农村户厕改造农民参与机制,扎实推动每个应改未改厕村建设3-5户“试点厕”。在千山区对桩石村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城乡行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百余份、环保袋100个,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提高村民保护人居环境意识。
坚持综合整治,齐抓共管促进人居环境再提升。组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截至目前,完成绿化村屯229个,占计划任务的57.5%。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实施台账管理,明确专人督促整改。截至目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48%。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任务,11个行政村建设任务,8个行政村已完成。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抽样分散农户1260户,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经营主体98个,完成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填报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