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农业农村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原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推进落实全省农村宅基地业务衔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开原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不乱、业务不断、稳步推进。二是坚持做好“一户一宅”审核制度,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三是协同自然资源局、乡镇街全面落实“三到场”,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并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台账和宅基地基础信息统计制度,指导乡镇街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批原址翻建房屋4宗1280平方米,没有申请、审批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