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22〕1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2〕6号)要求,5月24日至28日,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了兽药饲料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抽检遵循突出重点、强化预警、固本清源、扶优打劣的原则,按照“双随机”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风险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沈阳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涉及3个区、18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6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和1家养殖企业,共抽取兽药产品28份、饲料产品44份,涵盖抗菌药、蛋禽用兽药、精补料、复合预混料等,抽检、巡查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风险问题。
此次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沈阳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规范了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秩序。下一步,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兽药饲料违法行为,保障沈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