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组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每村3万元标准紧急安排市县两级资金4581万元(市级对新民、辽中、法库、康平按100%给予补助,对其他各区按50%给予补助)专款用于全市1527个行政村疫情防控,并同步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规范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跟踪资金使用,及时掌握落实情况。目前,市级补助资金3663万元已下摆到位。为我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及早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地区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农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