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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精神,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承担履行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能。
即日起,我厅负责监督管理的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过程中的往来便函,加盖“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印章。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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