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的工作方案》,形成规范化、精细化 、具象化的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从2022年开始,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即小微权力清单、干部负面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村务公开清单等。县、乡(镇)指导村级组织全面梳理本村面临的主要问题,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主选择编制相应的清单,通过民主议定程序确定下来,并公布出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建立管理服务事项的清单。2022年,在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10个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村开展推广应用“清单制”试点工作,每个试点村编制2—3个清单。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工作,协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机构,加强组织指导,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