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已转发至珠三角9市,对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
《方案》明确,用三年时间,在广州、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9市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行动,以规模养殖场、连片养殖场为重点,推进100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建设30个示范性美丽渔场、10个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00个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推广绿色、健康、生态养殖模式。
行动将分年度进行。第一年度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9月,为发动试点阶段,珠三角9市需各自出台本市行动方案,全省完成23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推进建设10个示范性美丽渔场、3个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从2022年10月到2023年9月为全面攻坚阶段,完成38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推进建设10个示范性美丽渔场、3个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第三年度从2023年10月到2024年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完成39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推进建设10个示范性美丽渔场、4个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至2024年10月底,全面完成100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
《方案》结合珠三角各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任务表,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应用引领性技术、规划建设塘头小站、推进尾水排放在线监测、发展规模化经营和提升水产品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在提升水产品质量方面,《方案》明确深入开展水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专项行动,全面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探索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指导养殖生产者科学控制养殖密度,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实施“减药行动”,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试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着力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推动广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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