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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日期:2021-07-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上半年,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安排部署,认真研究,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确保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任务目标 

    紧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树立一批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的先进典型,在乡村治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乡村治理工作积累经验、积蓄力量。2021年,全市创建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个、示范村9个,本溪县、桓仁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各2个,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各1个。 

    二、主要进展情况 

    1.领导重视,认真谋划。接到重点工作专班任务后,市农业农村局高位谋划,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专班工作,编制《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专班目标任务书》,安排分管领导带头抓好落实。 

    2.细化任务,建立台账。进一步细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研究制订专班工作方案,明晰牵头部门、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机制,提出保障措施。建立专班推进工作台账,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落实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 

    3.印发方案,制定标准。印发了《本溪市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溪市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标准》,指导县区扎实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 

    4.市县联动,有序推进。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紧密沟通,按照方案要求抓紧落实。市农业农村部门细致研究分解《本溪市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标准》,制定了《乡村治理示范镇综合评价细则》和《乡村治理示范村综合评价细则》,有力推动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区2021年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各乡镇、街道办,广泛宣传动员,夯实示范村镇遴选基础。择优遴选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试点,上报试点名单和基本情况。 

    三、取得成效 

    1.确定2021年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本溪县遴选小市镇、东营房乡为示范乡镇,城沟村、宫堡村为示范村;桓仁县遴选雅河乡、黑沟乡为示范乡镇,北沟村、南边石哈达村为示范村;平山区遴选桥北街道办事处为示范乡镇,河东村为示范村;明山区遴选卧龙街道办事处为示范乡镇,欢喜岭村为示范村;溪湖区遴选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为示范乡镇,高程寨村为示范村;南芬区遴选下马塘街道办事处为示范村镇,太平山村为示范村;高新区遴选日月岛街道办事处为示范村镇,达贝沟村为示范村。 

    2.完善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评价体系。目前,上级部门还没有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具体评价细则。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拓荒牛”精神,参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7号),广泛征求县区意见,进一步细化评价内容,形成百分制综合评价办法(《乡村治理示范镇综合评价细则》、《乡村治理示范村综合评价细则》),分优秀(100分-90分)、良好(90分-80分)、合格(8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层级,确定示范村镇创建等级。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107/t20210707_4213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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