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2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的函》(农机科〔2021〕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上一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
下一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第三届“绿水
市农业农村委
韩俊出席亚太
民主监督助力
2025年河
市农业中心开
宿迁市政府常
金汇江同志深
京ICP备13039793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