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作为安徽省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首批试点县,界首市、南陵县、泗县、贵池区、怀远县按照“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路径,明确责任主体,组建回收网络,健全补贴机制,将废弃肥料袋回收上来,或再利用或做无害化处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界首市明确各乡镇(街道)为实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主体。“全市建立19个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个无害化回收处理中心。”界首市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谢兰光告诉笔者,回收处理中心负责全市的不可再利用肥料废弃包装物的统一归集、暂存、集中转运、送无害化处理。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市已回收可再利用的肥料包装袋20多万公斤,送无害化处理50多万个。该市还根据市场行情,给回收点确定了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参考价:可二次利用的包装袋2.20元/公斤、包装瓶(桶)3元/公斤;不可利用的包装袋0.15元/个。对每个回收点,按其回收资金的30%给予奖补。市回收处理中心的运输、仓储、无害化处理费用,根据实际开支予以补贴。
怀远县要求回收中心和回收点建立回收台账,且将回收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分类归集。乡镇回收中心要有固定堆放场地60平方米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标识标牌等。村级回收网点积极引导农户捡拾肥料包装物,归集分类后及时上交乡镇回收中心。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再统一处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根据每个乡镇回收中心的回收数量据实补助,也就是收了多少补助多少,但有个最高额度。”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陈道群表示,其中规模较大的回收中心,年最高补助为15万元;规模小的回收中心,年最高补助为2万元。
今年安徽省土肥总站选择五河县、颍州区、天长市、霍山县、桐城市,继续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政府资金补助为推手,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农户”三方共同参与的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同时鼓励肥料生产企业针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大规格包装肥料产品,减少废弃物产生,减轻回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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