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3月1日起,新疆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全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是农村环境“脏、乱、差”最直接的表现,也是最迫切需要整治的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新疆排查出的145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整治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防止垃圾非正规堆放和简易填埋带来的集中污染,新疆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指南》提出,在清理存量垃圾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民普及垃圾分类标准的学习,引导和鼓励居民进行按户简单分类、再进行集中分类,将分类出的有机垃圾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对可回收垃圾鼓励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提高利用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减量。
针对已整治完毕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建立隔离网、设立警示标牌,划定管控范围,明确专人进行管护,防止出现反弹现象。各地要将整治后的场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办法,可以复耕复产,也可以种绿色植被,还可以建设休闲广场,采取多种方式将土地利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