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11月30日,受自治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韶民同志主持召开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评审会。会议邀请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四川大学、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专家,对自治区和65个涉耕地县(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进行了验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民政厅等耕地土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7地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和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28人参加了会议。
技术支撑单位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就类别划分工作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就划分过程中的技术细节和成果文字表述等进行了指导,经过质询和讨论,认为划分成果“一图一表一报告”符合技术指南要求,技术路线科学、分析方法规范,成果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详实,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类别划分成果通过验收,为今后我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风险管控提供依据,也为打赢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