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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大米团体标准发布

日期:2021-03-03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在日前召开的云上直播2020·哈尔滨粮食产销对接会上,哈尔滨市粮食行业协会发布了哈尔滨大米团体标准,助力哈尔滨大米向品牌集群化、集群标准化、标准国际化方向迈出坚实步伐。 

  在该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执行,由哈市粮食行业协会牵头,采集了哈尔滨区域内14个区、县(市)的地产粳稻谷、粳米样品。哈市粮食质量监测站对所采集样品的食味值、不完善粒、水分含量、污染物、农药残留、真菌毒素等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检测数据分析汇总结果,形成征求意见稿,向企业发函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制定形成《哈尔滨大米》和《哈尔滨长粒香米》两项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对哈尔滨大米的食味品质、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质量追溯信息等进行界定。在两项团体标准中,突出哈尔滨大米的食味优势,以食味值作为定等指标。设计了具有哈尔滨大米特色的米饭感官评价评分体系,提高米饭气味、滋味分值,使哈尔滨大米综合评分更具优势。 

  两项标准中对影响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农药残留和真菌毒素进行严格要求。哈尔滨大米的重金属、农药残留,尤其是真菌毒素指标检测结果均远低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中将污染物、农药残留的安全指数定为≤0.5,比《中国好粮油大米》标准低28.5%;将真菌毒素的安全指数定为≤0.4,比《中国好粮油大米》标准低42.8%;标准中规定不得检出黄粒米,明显严于《中国好粮油大米》标准。标准中还规定了哈尔滨大米产品需提供原料质量追溯信息,可追溯产品来源,确保原料来源真实可靠,生产过程规范标准,以满足消费者对原料及成品生产信息的需求和知情权。 

  通过制定发布实施哈尔滨区域性大米团体标准,可以为米类加工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使消费者吃上既美味又放心的好大米。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大米”的品牌形象,增强品牌竞争力。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rdgz/ncpzl/202010/t20201026_8094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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