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农业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农业项目> 正文

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3-03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的意见》(黑安办发〔2020〕19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成果,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保持全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决定继续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将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作为推进实施本地安全水平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有效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农业机械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明确执法范围和流程,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安全生产环境;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及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大幅提升;集中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大执法 

  1.明确执法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事故教训、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2.集中执法时间及要求。7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复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各地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存在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采取断然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二)大培训 

  3.制定培训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计划、充实讲师队伍、抓好培训动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和课时设定,编制培训授课提纲和考试题库,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开展集中培训。各地按照培训方案,采取网络培训、现场参观、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和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培训,建立完善培训档案。 

  (三)大曝光 

  5.明确曝光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其他需要曝光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等。 

  6.规范曝光程序。以当地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在媒体集中曝光的,由各单位代拟曝光公告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本级安委会办公室,由本级安委会办公室在当地媒体曝光。各单位组织曝光的,自行确定曝光程序。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作为压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力抓手。按照“属地”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制定本地安全生产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地)要将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纳入督查考核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客户端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地)要定期汇总所辖各县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地要于5月15日前将行动方案和联系人报省农业农村厅;从6月份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月6日和12月25日前将全市(地)阶段和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陈学礼 0451-82657904,许玉龙、王鑫伟0451-82629925 

  邮箱:77532024@qq.com 

  附件: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005/t20200509_798382.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业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业参考网 nyck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