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并于近日发布试行。据介绍,《分类指南》整合了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海域使用分类》等分类标准,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为科学规划和统一管理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奠定了重要工作基础。
《分类指南》提到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用地用海分类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基本要求,内容涵盖了总则、一般规定、用地用海分类等。进行科学划分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明确各个类型的含义及范围,统一标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并且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同级内分类并列不交叉,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做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的指路明灯。
《分类指南》当中增加了“海洋资源”相关用海分类,按照资源利用的主导方式划分类型,用地用海分类共设立了三级分类,其中一级类为24种,二级类为106种,三级类为39种;地下空间用途分类共设立了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为4种,二级类为3种。明确用地用海分类应体现主要功能,兼顾调查监测、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审批和执法监管的管理要求,并应满足城乡差异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需求。
《分类指南》明确了各个分类的框架及名称用途,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分类指南》根据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保障、对市场的适应性、对安全底线的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分调整,还需充分考虑与“三调”工作分类的衔接,同样名称的一级类尽量保持内涵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分类进行了调整、补充和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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