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农业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社会资讯> 正文

国务院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日期:2020-12-15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近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在会上,从征求意见至今历时两年多时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获得通过。

  《草案》指出所称排放污染物,是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

  《草案》指出,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较大或者环境危害程度较高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较小或者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很小或者环境危害程度很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草案》强调,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登记表,并动态更新,登记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口位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排污单位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草案》要求,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监测信息。排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此外,《草案》强调,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隐瞒篡改、弄虚作假、重大错误、恶意串通等情况,应当立即解除服务关系,记入诚信档案,并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有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业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业参考网 nyck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