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多部门联合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鼓励企业在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同时,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
《意见》指出,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为8%。大力推广线上职业技能理论培训,合理安排线下操作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意见》强调,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创新开发“惠农”产品包等金融产品,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林草特色产业、规模养殖业和种养结合循环农林业。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农林产品物流冷链和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将带动就业情况作为创建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的重要考量。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鼓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就业岗位。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设一批卫星城镇,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加强小型水利、高标准农田、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