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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膜使用、回收注意事项

日期:2025-09-1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正值春耕备耕时节,农牧民朋友们开始新一轮地膜采购,也进入了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关键时期。为帮助您选购合格地膜、合理使用地膜、及时回收残膜,温馨提示如下:

  一、残留地膜贻害无穷,科学回收势在必行

  废膜残留土壤,阻碍农作物根系生长,造成缺苗断垄和生长受阻,导致减产。秸秆夹杂残膜,影响秸秆饲用价值,降低秸秆饲料收益,增加养殖成本和安全风险。残膜散落田间,缠绕农机具,影响农事作业效率。残膜弃于田头,随风飘散污染环境,破坏村容村貌。

  二、优选地膜利在长远,合理使用增产增效

  农用地膜有标准,在选购农用地膜时,到正规农资门店等场所,查看合格证,购买符合国标的地膜,不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和光氧降解地膜,存好购买凭证。地膜使用要科学,非必要不覆膜,无色地膜增温效果好,黑色地膜压草效果好,全生物降解地膜要当季购买、使用。优质地膜有补贴,国家推荐使用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有需要的农牧民朋友可与当地农牧部门联系具体补贴事宜。问题地膜要投诉,遇有农用地膜质量问题时,要保存好证据发票等,如果还有尚未开封使用的成卷地膜,一定要妥善保管,为采样检验做好准备,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三、依法回收人人有责,分类处置变废为宝

  使用地膜增效益,回收地膜是义务,秋后播前及时收,农田干净地力保。田间捡拾莫嫌烦,主动交送网点前,莫让残膜污沃土,守土护田皆有责。干净残膜能卖钱,再生造粒循环用,回收利用废变宝,增收环保两边好。破碎含杂难利用,送至垃圾回收站,举手之劳树乡风,爱护环境乡邻夸。

  四、违规弃置法不容情,严查严处警钟长鸣

  不及时回收地膜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膜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回收非全生物降解废旧地膜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沃土生金靠养护,绿色发展利千秋。让我们携手共进,从科学选膜做起,从及时回收做起,从合理处置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守护我们的耕地母亲,为建设天蓝地净、生机盎然的美丽家园共同努力!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10430/2025/3/11/6b8a53d3e14f4c3eaa6bbbab96559a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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