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133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有关规定,经第八届贵州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二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贵州省第十批144个主要农作物品种予以撤销审定(引种),现予公告。
上述品种种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广告,自2025年6月30日起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贵州省第十批撤销审定(引种)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doc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19日
上一篇: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中药材项目关于征选招标代理单位结果公示
下一篇:2024年第四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宿迁市政府常
金汇江同志深
中国农业科学
长江生态环境
省农业农村厅
水稻自噬组分
纵深推进规范
微塑料对土壤
京ICP备13039793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