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相关主体严格依法开具和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11月19日,省农安站通过会议直播的方式召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培训。全省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相关生产主体、合作社、收购单位和个人共1462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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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省农安站相关专家详细解读了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有关内容,对蔬菜(含人工种植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6大类农产品相关生产主体、从事以上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培训,指导各地在农产品上市前如何加强监督,科学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依法执行合格证制度,确保即将到来的“两节”期间群众菜篮子安全。
培训强调,承诺达标合格证要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由种、养主体作出承诺,勾选选项、自主开具,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委员会、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不应代替种植养殖者开具。
培训要求,乡镇农安机构要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推行纳入服务指导范围,发挥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初一公里”的作用。加强对开证生产主体的日常服务指导,每年对试行主体的指导要达到全覆盖,对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完善。
据悉,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种机制创新。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