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等16部门出台新政健全“中华水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图为无人机航拍黄河源头玛多。(资料图) 玛多县委宣传部 供图
青海因水得名,是亚洲孕育大江大河最多、最集中的地区。境内水系发育、湖泊密布、雪山矗立,被誉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在总结多年改革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会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简称《办法》),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了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办法》共8章54条,从损害调查、案件启动、磋商诉讼到修复,全流程规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可操作性强,为持续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该办法于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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