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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农业灾后复产复建资金5210万元已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灾后复产复建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4〕394号下达完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要求,应在相关信息审批生效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现按照要求将2024年省级农业灾后复产复建资金分配结果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省级农业灾后复产复建资金分配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30日
相关附件:2024年省级农业灾后复产复建资金分配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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