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等7个自评报告随文上报,恳请审核。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6.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7.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绩效自评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