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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日期:2024-04-1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当事人申请,4月10日下午,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组织召开了周某某、沈某某涉嫌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一案的听证会。听证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

  

  会上,首先由书记员宣读听证纪律、告知听证参加人相关权利义务。案件调查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及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陈述、申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了质证、辩论。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了询问,并就长江十年禁渔、太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举措、当事人违法行为后果等进行了专题释法。

  

  此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执法人员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把理辨明、把法讲透,让当事人受到教育,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的公信力,努力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营造湖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4/12/art_12502_11216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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