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历时17天,对海原县15个剖面调查点位,开展剖面调查采样及标本制作。调查采样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操作,对各样点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信息进行调查,采集样点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纸盒土壤标本、整段土壤标本共317份。截至目前,海原县46个剖面点调查采样及标本制作工作已全面完成,包括27个耕地样点、11个草地样点、5个林地样点、1个园地样点、1个盐田样点及1个内陆滩涂国家样点。共采集土壤容重样品567份,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28份,纸盒标本99份,整段标本33份。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将继续加强学习,总结经验,积极开展海原县、中宁县土壤类型图编制及中卫市土壤类型图汇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土壤“三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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