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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赴六盘水市开展“大棚房”问题核查

日期:2024-03-2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督查处组成核查组,到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区开展“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情况核查,并督促2023年发现“大棚房”问题整改。

  核查组一行坚持问题导向,以六盘水市2023年重点设施农业项目核查表、2023年“大棚房”问题整改推进报告为线索,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了六枝特区木岗镇、梭嘎乡设施农业项目,2023年核查发现的六枝特区大用镇黑晒土坛鲁酒坊、水城区陡箐镇土发村农资农具存放仓库、水城区比德镇水库村思源综合创业园3宗“大棚房”问题整改情况。 

  核查组指出:要严格落实“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新增或反弹,做好发现“大棚房”问题整改。要认真研究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要求,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合理控制农业用地规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程序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的服务监管。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台账,强化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要严格落实巡查抽查制度,对设施农用地备案在册的进行定期抽查。四是要强化整改成效,对此次核查指出的还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市、县、乡三级要加强问题研判,主动向上沟通对接,及时合理、合法、合规完成后续用地申报审批,完善整改手续。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403/t20240325_83989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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