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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助力撂荒地治理——巴中市恩阳区撂荒地治理公益诉讼协作典型案例

日期:2024-03-1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恩阳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牢属地党政责任,农业、自然资源、检察院等部门强力联动,创新建立“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撂荒耕地治理新机制,实现行业监管、行政执法、检察院监督“三方”衔接,从严惩处耕地撂荒违法行为,有效巩固2.82万亩治理成果。

  一、行政执法常态监管。一是夯实“三大”责任。压实区镇村三级“田长网格”监测责任、行政执法部门挂联镇村“包保”监管责任、承包农户复耕治理主体责任,常态排查有撂荒风险的耕地,建立整治台账,做到不少一户、不漏一田兜底治理。二是联合监测跟踪。紧盯“三类村”(合并乡镇边远村、自然条件较差村、产业发展滞后村),抓牢“三类户”(举家外出户、无劳动力户、鳏寡孤独户)、关注“三类块地”(房前屋后闲置地、15度以上坡耕地、撂荒治理复垦地),农业农村、自规部门落实治前、治中、治后全程跟踪,防止反复撂荒。三是突出奖罚分明。将撂荒地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实行村部“红黑榜”曝光制度。对耕地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对耕地连续两年撂荒的,由承包主体向村集体或土地经营权流入方交纳100元/亩/年治理经营费。对撂荒地复耕复种的经营主体,实行“三免两减半”政策(前三年土地租金全免,后两年土地租金减半),全区经营主体参与复种0.16万亩。

  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一是开展专项监督。建立“田长+检察长”机制,实行问题线索向“田长+检察长”双向移送,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耕地撂荒线索2条,区检察院开展立案调查,并向涉案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二是进村入户排查。组建撂荒耕地治理专项检查组,成立“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调查小分队,深入18个镇(街道)摸排违法线索,收集处理耕地撂荒线索9条,并在全区“三长制”工作会上公开曝光,促进涉案镇抓好撂荒治理。三是拓宽案源渠道。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两微一端”、电话、信件等多种线索受理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破坏耕地相关线索,先后获取群众提供的耕地保护案件线索3件。四是以案释法警示。加强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以“韩某某非法用地案、耕地流出恢复整改不力”行政公益诉讼案例为典型,开展集中宣告、案例宣讲、政策解读,强化以案示法、以案促改,促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见效。

  三、协作机制高效运行。一是信息共享机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检察院等多部门协同,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撂荒耕地动态清零、成果巩固终端见效。二是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进度,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推动耕地保护依法办案、高效进行。三是联合督办机制。落实“月督查、季通报、限期查办”机制,加强巡查监管,实行多部门联合督办,加大公益诉讼介入力度,联合移送检察院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条,有效解决撂荒耕地治理问题11个,复耕复种370亩。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3/18/67121eea99bf4d0f90e91be64c1f08f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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