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制定《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计划表,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项目、检查标准等。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开展随机抽查6585次,其中省级42次。
二、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全省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1524项(其中省级2318项),行政确认11项。全省执法机构今年办理执法案件3727件,罚款累计89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4件。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知识竞赛,培训农业执法骨干98名。三都县、石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威宁县、思南县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息峰县“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丹寨县“经营应当经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的兽药案”获评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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