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司法部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进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聚焦目标任务,精心谋划部署。制发《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创新制定《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指引》,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申报标准、培训要求、认定程序,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规范培育和科学指导。截至目前,全省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538户,实现全省98%以上的行政村有示范户。
聚焦素质培养,实施多元培训。将示范户培育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紧密结合、法治培训与产业培训深度融合,更好地适应高质量农业发展需要。采用举办培训班、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形式,依托黔微普法公众号等平台,分级分层分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2023年全省开展线下培训195 次,线上培训54次,培训7800余人。
聚焦作用发挥,选树示范典型。通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引导示范户以“小家”促“大家”,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农民权益、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涌现出了一批示范典型。我厅推送的《乡村振兴好活“法”》《用法治之光照亮乡村振兴之路》两部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获得“2023年全国优秀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刘开广、刘豪、万涛、岑南华4名同志分别获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评选的“法治创建创新人物”“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人物”荣誉称号。
聚焦平台搭建,夯实法治根基。以点带面,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能学法、能普法、会用法”的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利用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综合性文化服务场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有机融合,进一步夯实农村法治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抓好示范户培育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100%的行政村都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