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带动辐射有力。坚持政府引导,项目扶持、市场运作、业主主体、农户参与的原则,重点鼓励扶持一批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方面有发展潜力的新型主体,加快促进全县秸秆资源化利用。截至2023年底,全县共计培育32家秸秆综合利用经营主体,完成秸秆收储利用12.4万多吨。其中培育肥料化企业3家,年加工秸秆3.5万多吨;培育饲料化合作社、家庭农场27家,年消纳秸秆4.3万多吨;培育秸秆燃料化主体2家,年加工秸秆4.6万多吨,辐射带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2)收储体系逐渐完善。重点支持新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场(中心)和秸秆收储点建设,着力构建重点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鼓励村集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秸秆收储场(中心)、每个村设置一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对本年度新建存储量1000吨以上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县上适当给予项目资金扶持。截至2023年底,全县新建秸秆收储中心7个,新建秸秆收储点126个,实现年收购利用秸秆3万多吨。
(3)秸秆监测有序推进。与省农科院和川农大加强合作,建立秸秆还田监测一张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监测评价工作,对县域范围内主要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等)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多点调查测算,为全省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通过秸秆还田监测试验得出,全县水稻草谷比为0.97、可收集系数为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