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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从“好品种”到“好种子”的最后一公里

日期:2023-10-2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近年来,我国种业获得长足发展。从福建来看,去年全省育成223个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登记、认定),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8%。

  但好品种并不等同于好种子。在实践中,一些种子企业生产管理不规范,生产的种子质量参差不齐,纯度、净度、发芽率、含水率等关键指标不符合用种标准。以杂交水稻种子为例,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其纯度应在96%以上。纯度不足的种子用于大田生产,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稻谷产量和商品率降低,影响农业生产效益与农民收益。

  因此,必须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全过程管理,从源头把控种子质量,让好品种的潜力充分转化为生产力,打消农民选种买种用种疑虑,减少“坑农害农”情况发生。

  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是实现“好品种”转化为“好种子”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是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农作物种子及其生产过程进行合格评定,并颁发认证证书,授予认证标识,提供信用与质量背书。因此,种子认证可视为好种子的“信用证”、种子企业的“体检证”,有助于倒逼种企规范生产活动,严控种子质量。

  事实上,种子认证是国际上通行的质量管理模式。在一些国家,种子上市销售的前提就是获得种子认证。因此,开展种子认证还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有助于打破国际贸易壁垒,加快我国种子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提升种业国际竞争力。

  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便探索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2016年修订版种子法首次提出“种子生产经营者可自愿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种子质量认证”。近年来,多个省份相继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其中,福建于去年启动农作物种子认证试点,在建宁等4个国家级制种大县共安排5个试点企业10个水稻品种,试行认证管理,每个品种示范面积不少于500亩。

  在多年试点与示范基础上,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已进入了全面推广的关键阶段。这是一个综合性工作,下一步还应持续健全完善认证目录、实施细则、技术规范等配套方案。这个过程,既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农情,又要适度吸收国际成熟经验,既要讲求科学规范,又要重视实用可行,确保认证结果经得起市场的检验,为推动种子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基础。

  全面推行种子认证制度,尤其要加大权威第三方机构培育,同时充分发挥头部种企的示范作用,打造种子生产全过程追溯管理的样板,让育好种、制好种、卖好种成为更多种企的共识与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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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10/t20231018_62764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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