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的7家农药经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传真:029-87315005
邮箱:icasx@163.com
附件:2023年第16批拟批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企业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15日
上一篇:今年,日喀则又是大丰收!
下一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第15批拟批准农药经营许可企业...
汪学军调研抗
蚊香农药应用
李强出席20
省农业农村厅
微生物助力油
李春华赴省农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党
京ICP备13039793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