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次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内容,以提升泸州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水平。为确保该项新制度得到落实,泸州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以提升泸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综合保障能力;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内容,科学编制《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2023-2025年)》等规划;实施项目带动,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稻鱼综合种养循环试点,以及城乡垃圾收集站、垃圾暂存库等项目建设。
据了解,去年,泸州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建成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厂(站)289个,全市76.2%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完成64个乡镇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新增收转运处理能力395吨/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等。通过上述措施,泸州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为了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水平,便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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