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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雁”项目导师团来我市回访指导

日期:202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为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市农牧局高度重视,各旗县市区积极配合,强化分工责任,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工作。2022年在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共举办十期培训班,现我市已成功培育75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学员。

  6月13日-16日,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头雁”项目导师团来我市凉城、商都、集宁、前旗、丰镇进行“头雁”项目回访指导。自治区农牧厅、市农牧局、各旗县农牧和科技局、集宁区农牧水利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头雁”学员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

      导师团一行先后前往凉城元山子村岱海红电子商务生鲜仓储交易基地、冰羊肉业有限公司和八苏木有机旱作农田示范基地,商都鑫磊蔬菜专业合作社、诚信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内蒙古德义食品有限公司,集宁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华丰种业有限公司,前旗宏展种养专业合作社、瑞田农机专业合作社,丰镇市绿康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隆草高科有限公司。对11家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种植基地、农机生产、肥料及农药等仓储库房等进行观摩,了解有机旱作农田相关技术、农资生产经营、线上直播销售、农产品深加工情况,以及该企业负责人在“头雁”项目培育过程中所学技术的运用情况。与学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就“头雁”项目产业发展、品牌效应、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解答了“头雁”学员们提出的各类问题,并针对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

  专家团对我市“头雁”项目建设给予肯定,鼓励学员向前一步发展做大做强产业,引领和带动当地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此次专家团队回访指导,及时解决“头雁”学员在农业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应用推广、农业壮大发展实践当中面临的问题,拓宽了学员们发展产业的思路和举措,提高学员产业发展和带动能力,为“头雁”项目的深入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技术支撑。

  我市将积极推动完善“头雁”学员及所在企业的政策倾斜,在人才评选、种养补贴、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重点考虑。积极鼓励“头雁”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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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wlcb/202307/t20230701_234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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